
参考罗宏和黄婉(2020)吴育辉和吴世农(2010)的做法,以高管减持后的异常回报作为表征高管进行机会主义减持的事后衡量指标。具体上说,参考朱茶芬等(2011)及吴育辉和吴世农(2010)的做法,运用事件研究法,以减持公告日为基准日,估计期由基准日之前的 150 个工作日组成,即[-150,-31],采用标准的市场模型计算异常回报(AbnormalReturn,AR),分析高管每一笔减持交易后的股价走势以及获得的超额收益。若高管的一笔减持交易能预测未来一个月负的股票回报,即确认为机会主义减持;反之,则为常规减持。本数据构建了机会主义减持金额和减持次数变量。具体上说,将上市公司高管的每一笔机会主义减持交易在公司一年度层面进行汇总,计算合计的高管减持金额(SELL)以及合计的减持次数(SellTimes),并分别对其作对数处理。
统计口径:全部A上市公司
时间范围:2006-2024
数据来源:原始数据来自国泰安及上市公司年报
数据格式:包含分指标原始数据dta,最终结果dta+Excel(有剔除st金融和不剔两个版本),数据处理dofile,参考文献pdf、caj。
参考文献:[1]罗宏,黄婉.多个大股东并存对高管机会主义减持的影响研究[J].管理世界,2020,36(08):163-178.


